《我本贤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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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絮,别哭了。”梁风一下一下帮她顺气,下巴摩擦她的发顶,轻声着:“我相信我能平安回来找你。”
金絮抽着气瞪他。梁风扶她躺下去,给她掖好被子,也躺在了她旁边。
他神色倦意很浓,说话时咽喉都带气音,想来这几日定是衣不解带地照顾她,他。金絮抚过他眼下发皱的青黑,察觉他眼睛里有一抹郁色。
梁风贴近,与她勾连呼吸,“阿絮,我若没有平安回来,你会如何?”
金絮想也没想说道:“我会去把皇帝杀了。”
他眼神骤然变深,凝视她,像是想抓住什么,金絮看见他眼中抓向瞳眸的血丝。
不知想了什么,他气息微敛,抵住她的鼻尖,“这条路太险,不能走。你要带着银子,找个安稳的地方嫁人。”
察觉他情绪异常,似乎即将崩溃,金絮抱住了他。
“荆风死了......”
她登时反应过来,昏睡的这几日,梁风心里一直憋着这事。
先帝赐给他的荆风——他与另一位兄长的唯一联系,没了。
梁风低头往她怀里靠,紧紧攥着她的手。
“我没能带回它的尸体,还有我的几个暗卫,都死了,他们很多都还未娶妻.........”
金絮无力安慰他,任他发泄情绪。
她体力还未恢复过来,抱得时间长了,两人之间气温太高,又热又湿,闷得慌,她有气无力,还是不停安抚他,希望分担他的痛苦,又怕把病气过给了他。
“阿絮,我们要活着。”
金絮不说话。梁风扯着她的手让她回应:“你要快些好起来。”
她只好点头,“嗯......”
这病断断续续养了一个月。
金絮整日里喝补汤,被他照顾得胖了不止一圈。
病愈后犯懒,梁风便总拉她出去散步发汗。慢慢看遍了山谷里的夕阳。
“这个地方,不会有登山人寻到这里吗?”
“不会。林子很密,寻常登山人一般不会认为这山里居然住着人家。而且,我们就住几个月,避了风头后再搬去郡县里住。”
“这样啊。”金絮再认认真真地仔细看山中每一处于细微的地方,“那起个名字吧——就叫郊山和外离谷吧。”
梁风笑,“好。”
她看着他道:“这个地方,你早准备好了?”
“嗯。即便不罢去王位,我也不会和你住在京城,去年跟你回到太南时我就有心准备这处住所,不然我不会让你等我。看看有什么要添置的,我让人去城里买。”
梁风安排得已经细致入微,完全没有缺漏之处,只是家里饰物较少、书物较少,养不了花鸟鱼池,但林间天然景致本就不需要装饰。
金絮看着梁风,梁风也低头回望她,相对的视线中有不言而喻的默契。
第二日过午,她醒来浑身酸疼,陷在被窝里起不来,无奈看梁风独自一人神清气爽。
他开门进来,端着午饭,一口口喂她。
“阿絮。”
“嗯?”
“你昨晚唤了我‘阿叶’。”
她张嘴的动作一顿,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,或是意外地看了自己一眼,“真的?”
梁风笑得很开心,“真的,唤了我好久呢。”
金絮低头看手指扣着被子的纹理。
梁风离开房间,她钻进被子里,棉被替她捂住通红的脸颊。
造宽的窗户外面是天际,清透的阳光斜照进来时,也带来了草叶与树木的微香。她闭目躺着静静感受——
从前只敢用笔在纸面上驰骋的幻想,此刻也敢落实到鸡零狗碎中了。
没有清晨的鸡鸣,没有街道上蒸包子的湿气,没有人烟,没有车轱辘,没有宵禁,没有打更人,没有城防军,没有饿殍,没有劫舍,更没有昏君的注视。有的只是山泉水的叮咚,有树叶沙沙,有蚊虫蚁兽,有清晰的日出夕阳,有八面微风,有野花香气,有梁风。
她意识到肖想多年的隐居生活开始了。
悠闲下来,梁风生了精力,加固屋子的同时在林子里各处装了锻炼身法与武艺的机关,用以训练他的暗卫们,要居安思危,不能懈怠长膘。
而他自己似乎变得有些放纵了,是卸下重担后浑身轻松的模样。
金絮时常看见他歇息时,躺坐山崖,遥望云端,以阳光为被,浑身上下很有点与世无争。
没出几月,原本只宽了一指,在他躲毕刺杀后宽了两指的腰带也变得不宽了,将将够他在腰上系个一圈。
金絮说他这样刚刚好,梁风自己也这么觉得。
于是,在他看似严厉实则懒散的作风下,居安思危流于形式,那些锻炼身法与武艺的东西逐渐变成了他和暗卫们胡闹玩耍的机关,那些绳索与吊钩,玩法每每让金絮胆战心惊和瞠目结舌。
他仿佛重拾童趣,身影跳跃于山野树梢间,与十三他们互相投射石子切磋,还要躲避突然从某处撞过来的木锤和绳网,规定谁先掉落地面谁就输了。
金絮没他那么闹腾,她偶尔山水煮茶,听小鸟吵架,偶尔弄草莳花,吃酒作画。只是画难看,花难活,懊恼之下,慢慢被他带得也开始锻炼身体。
她虽不兴夹在一堆男人间蹦蹦跳跳,却也喜欢遨游在这山林野趣之中,梁风带着她一边各处探索一边开辟山路,找寻喧嚣之外的幽密风光。
直到阅遍山色,外世有关安分王的谣传渐歇,梁风跟她提议出山。
避世数月后,初初再踏郡城,差点被这满目繁华惊了眼。
彩灯之下群人磨肩撞踵,身处其间,山林的野雾清香仿佛永远也不可能盖过这熏天的人气。她像是话本子里妖精修成人形入世一般,看什么都忍不住感叹。可红艳的俗世灰尘沾满衣摆,市井中哟喝咧骂附耳悄悄告诉她:山林野趣的逍遥才是真正值得新奇的。
但热闹有热闹的好处,邻里的往来关系让整个人都变得鲜活了。
梁风在上元县里也早准备好了宅子,这一年里,房子转了两手,房契上的名字已洗得和安分王八竿子打不着。他改了姓氏,没改名,金絮多数时候也不连着姓氏唤他。
谁都不知道,这小小县城小小巷子里住着一个洗去铅华的王爷。
县城里住了不久,又觉小,跑去上元郡游玩了几月。
直到直到——
在郡城里玩了四个月后,原本足足十整箱的金银,没了两箱。
梁风目瞪口呆地震惊,讷讷看着两只空箱子,久久无言。
半晌,才抬头看向她,一脸纠结和无辜,“怎么办?”
两个空洞的箱子仿佛他的眼,金絮一笑,饶有趣味地观赏他这副表情。
之前住山里,花费的地方少,让他对这十来箱金银没什么概念,进了郡城,有了花钱的地方,从前大手大脚的贵人毛病被激得患了起来。
日常开销在她和老李的管控下还算符合他们现在的身份地位,可一旦经了他的手,银子仿佛变成了流水。
箱子里都是整银,不是碎银,更没有铜板。他每每结账时,总习惯把整锭的银子向掌柜一撂,接着说一句不用找零,然后潇洒离去。仿佛找个零钱的功夫会让他得多大疾病一样。
金絮怀疑他这毛病是跟话本子里的豪侠学来的。
还有,在王府里他还不怎么管她的穿衣,如今不是贵人了,他反而爱给她买华服华饰,金絮拒了好几次,才央得他不再买置。
还有还有,跟邻里间的往来人情礼,他仍旧保持着做贵人时的观念——贵的,尤其是新奇的东西才是好的,才是拿得出手的。
家中记账的是李晟,住了三个月之后,老李拿着账本来找过她,希望她吹吹枕边风,让梁风节制一些。
金絮只翻了翻账本,没说话。
一直到眼下,梁风自己不知怎么灵光一闪,想起家里还有个叫账本的东西,这才发现自己手指头缝原来有这么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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